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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年审

车辆年审(Vehicles inspection),又称机动车检验。根据机动车使用性质不同,其检验项目与范围也有区别。
机动车检验包括: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排放检验、汽车综合性能检验三类。
小车和蓝牌面包车,新车上牌后前六年,每二年一审;六年后,则是一年一审;十五年后是一年两审。货车上牌后,每年一审,十年后,一年两审。车辆年检要用到的证件有:车辆的行驶证,有效的交强保险单和车船使用税。
温馨提醒:车辆必须按时年检

注意事项
内容
1、检查发动机、底盘、车身及其附属设备是否清洁、齐全、有效,漆面是否均匀美观,各主要总成是否更换,与初检记录是否相符;
2、检验车辆的制动性、转向操纵性、灯光、排气及其它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要求;
3、检验车辆是否经过改装、改型、改造、行驶证、号牌、车辆档案所有登记是否与现在车况相符,有无变化,是否办理了审批和异动、变更手续;
4、号牌、行驶证及车上喷印的号牌放大字样有无损坏、涂改字迹不清等情况,是否需要更换;
5、大型汽车是否按照规定在车门两边用汉字仿宋体喷写单位名称或车辆所在地街道、乡、镇名称和驾驶室限坐人数;货车后栏板(包括挂车后栏板)外侧是否按规定喷写放大2~3倍的车号,个体或联营户的汽车,门的两侧是否喷写有"个体"字样;字迹要求清晰,不得喷写单位代号或其它图案(特殊情况需经车管所批准)

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车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后,方予检验:
1、车辆状况与行驶证、档案记载不符者;
2、号牌、行驶证破损不全、字迹不清或自行仿制号牌者;
3、车辆改装、改型、技术改造未办理审批和变更手续者;
4、未按照规定喷写单位名称和号牌放大字样者;
5、不按照规定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者;
6、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路费和保险者。

手续
1、车辆单位或车主需填写"机动车年度检验表",并按照当地车管所规定的日期,送指定地点进行年检。车辆检验合格后,车辆管理机关在行驶证和"机动车年度检验表"上加盖(车管所检验合格)印章;
2、长期在外地执行任务不能按期参加检验的车辆,由车主提出申请,报经原籍车管所委托驻地车管所代为检验。检验后,将检验结果通知原籍车管所;
3、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年检的车辆,应事先向当地车管所申请延期。

其它规定
1、年检的不合格车辆,应限期修复,逾期仍不合格的,车管所应收缴其行车牌证,不准再继续行驶;
2、无故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行驶,也不准转籍;
3、符合报废条件或使用超过规定年限的车辆,不予检验,并收回牌证,注销档案,予以报废。

验车手续(私户):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保险单
3、委托书

验车手续(公户):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保险单
3、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4、单位申请书(加盖公章)
5、委托书

所需资料
车辆年检(个人)所需资料:
1:行驶证原件及路桥卡
2:交强险副本
3:路桥票;《******联黑色》
4: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5:车辆

车辆年检(单位)所需资料:
1、行驶证原件及路桥卡
2、交强险副本;
3、路桥票;《******联黑色》
4、组织结构代码证(盖鲜章)
5、委托书(盖鲜章)
6、车辆


年审流程:

外检区(外观查验)→总检室→(缴纳检测费、领取报告并进行资料采集)→将车开到停车场停放→办证大厅(行驶证签章)